厦门市新翔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网上登记与现场报名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我校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网上登记与现场报名工作通告如下:
一
招 生 原 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
招 生 对 象
东方新城和首开领翔上郡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业主直系子女。
三
招 生 办 法
(一)服务片区
1.东方新城
实际居住在东方新城且持有东方新城产权,或者实际居住在东方新城且持有东方新城房屋的三类合同之一(即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租赁合同)的适龄儿童。
2.首开领翔上郡
根据《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翔教【2017】58号文)“翔安区首开领翔上郡片区学校规划为新溪尾小学,符合‘两一致’的业主子女3年过渡期内(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新翔小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向新翔小学申请就学”。
(二)片区招生对象界定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温馨提示
2020年起,片区招生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四
网 上 登 记 方 式
1.时间
2019年6月3日—6月16日
2.适用对象
符合“两一致”的东方新城片区内适龄儿童。
3.入口
(1)PC端:
网页访问http://www.ixm.gov.cn(“i厦门惠民平台”)的“i教育”栏目下“户籍小学报名”。
(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并选择极速模式)
(2)微信端:
关注 “i厦门” 微信公众号,一站服务菜单下 “户籍报名”。
4.账号注册并认证
家长报名登记前需先以家长的身份在 “i厦门惠民平台” 注册账号(勿以学生身份注册),并完成初级实名认证,完成以上步骤后填写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5.平台技术支持方式
(1)i厦门惠民平台注册咨询电话:5051516;
(2)户籍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5706718;
(3)户籍报名问题咨询微信:“畅享社区”公众号。
6.准备材料
网上登记时,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资料,如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证等,如实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若出现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7.信息审核
网上登记成功后,学校将进行信息审核,并于7月3日前将审核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所登记的手机号码上。
8.开展便民服务日
网上登记期间我校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便民服务时间:6月15日(周六,8:30-11:30、14:30-17:30)
便民服务地点:④号楼五楼办公室
便民服务电话:0592-2883338
符合网上登记适用对象的家长如不懂网上登记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寻求帮助。
9.注意事项
网上登记通过审核的家长凭“网上登记通过”短信,于7月7日、7月8日携适龄儿童,并持以下材料到学校②号楼一楼现场核验缴交并打印确认单:
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复印要求详见“第六点:应提供的材料”);
②产权证或者房屋购房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租赁合同、拆迁安置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③疫苗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10.关于新迁户口
新迁户在前台页面无法报名的时候,家长可以联系我校(0592-2883338)。我校将登记学生的姓名、身份和监护人的联系方式,经过核实将于3个工作日后回复。
五
现 场 报 名
1.时间
2019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
2.地点
厦门市新翔小学②号楼一楼教室。
3.对象
(1)网上登记成功的,凭“网上登记通过”短信,携带适龄儿童及相关材料,到我校现场核验。
(2)网上登记失败、未参与网上登记的东方新城片区内适龄儿童。
(3)首开领翔上郡(最后一年过渡期)的适龄儿童在其家长携带下到学校报名登记。
(4)陈塘社区的适龄儿童在其家长携带下到学校报名登记。
六
应 提 供 的 材 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复印件复印要求:正面(上)户主页、(下)适龄儿童页;背面(上)爸爸页、(下)妈妈页,并在正面右上角写上父母双方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产权证或房屋购房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租赁合同、拆迁安置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3.疫苗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请在报名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的预防接种,包括6周岁接种的白破疫苗、A+C群流脑疫苗)。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
1.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七
入 学 程 序
1.摸底调查:2019年3月1日-4月1日(已完成)。
2.网上登记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16日;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7日、7月8日。
3.家访核实。家访时间:2019年6月20日-6月21日,2019年7月8日、7月9日。组织教师入户家访,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家访核实。
4.材料核实。学校联合社区及属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5.报批审核。学校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6.公告。学校将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适龄儿童名单在社区或学校公众号对外公示公告,请关注“厦门市新翔小学微资讯”微信公众号。
7.发放《厦门市新翔小学入学通知书》。
八
特 别 说 明
1.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所在地的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将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2.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以及享受政策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入学办法,依据《厦门市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作方案由厦门市新翔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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